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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地方税司到巴南区地税局就土地税收管理进行调研 日期:2008-11-07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司周司长一行在重庆市局总经济师董泽明的陪同下,到巴南区地税局调研土地相关税收征管情况。周司长在听取了巴南区地税局关于土地税收征管工作的工作汇报后,充分肯定了该局的工作,并就进一步做好土地税收管理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要提高认识,加大责任的落实,加大土地税收管理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和执行力度,切实将三部委的联合文件执行到位。 二是要严格执行“先税后证”的规定。纳税人必须到地税机关办理完(免)税手续,凭借有关完(免)税凭证才能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 三是要进一步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建立地税、财政、国土部门的定期联席会制度,实现信息的即时共享,做到相互补充和相互促进。 四是进一步加强电子技术在土地税收管理方面的应用,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工作的准确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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