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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地税局委托国税部门代征城建税及附加正式启动 日期:2008-11-07
10月22日,绵阳市国税局向含增玖顺木器加工厂开出第一份代征税票,代征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增值税附加共计567.64元,这标志着绵阳市地税部门委托国税部门代征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消费税代开发票环节的城建税和附加工作正式启动。为确保了此项工作顺利推进,绵阳市地税局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针对税源集中区国税、地税征管范围不一致的实际情况,绵阳市地税局、市国税局按照便捷和高效原则,确定了市级税务机关之间代征工作对应承办部门、责任(联系)人,以及城区代征工作对应单位,确保代征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是定期召开代征城建税及附加工作协调会,收集分析和交流代征工作中出现问题,对税款解缴期限、系统初始化代码设定规则、征收信息交换形式等形成共识,对综合征管软件未设定代征地方教育附加功能的问题,与国税部门联合向上级税务机关反映,同时及时解决基层单位在代征工作中遇见的新问题和新情况。 三是加强对基层地税部门代征工作和对应国税部门的业务辅导,地税部门主动到国税部门进行履行委托代征有关法律手续、领发征收票据、宣传城建税及附加税收政策等工作,切实负起牵头责任,为代征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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