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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放宽、五鼓励、三下放 英山工商落实科学发展鼓励全民创业新举措 日期:2008-11-04
为激发全民创业热情,强力推进全民创业,英山县工商局本着立足创新、着眼发展、优质服务的原则,紧密结合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实际,近日研究制定了以“六放宽、五鼓励、三下放”为内容的鼓励支持全民创业新举措。 “六放宽”:一是放宽准入领域。按照“非禁既入”的原则,凡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二是放宽经营范围。创业者可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三是放宽非货币形式出资比例。出资人可以货币出资,也可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让土地使用权、高新技术成果等非货币形式出资。非货币形式出资比例最高可占到注册资本的70%。对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初创小企业,按照行业特点,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首期注入不少于30%,2年内全部到位;四是放宽注册资本金限制。凡申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金限制,且无需审验注册资本金;五是放宽对经营场所的限制。凡持有合法有效房地产证明文件,均可以作为生产经营场所(单元楼除外)进行登记。创业者以自有产权房产作为经营场所的,如暂未取得房地产部门制发的产权证书,可以提交房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六是放宽挂省名、武汉市、黄冈市名的登记条件,只要是有条件的一律可以挂上述名称,以扩大影响。 “五鼓励”:一是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创业。对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从事个体经营的,免收注册登记费;二是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从事个体经营的(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免收注册登记费;三是鼓励转业退役军人再创新业。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免收注册登记费;四是鼓励农民致富创业。凡申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无需验资,免收各种登记费用,免予年检;五对在农村从事一般商业零售和修理服务的流动小商小贩、农民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免予工商登记,免收管理费; “三下放”,即下放个体执照登记、企业登记初审、年检初审权给基层分局所。登记审批权限,减化程序、提高效率。工商登记程序由受理、审查、主管局长核准,改为主管局长授权基层所长直接核准发照。对于简易登记事项,实行“审核合一”,由窗口工作人员一人核准发照。 同时他们加大全民创业的宣传力度,树立“全民创业”典型,和县电视台联合推出“20期”创业故事,激励全民创业热情;举办“创业现场会”,督办会、检查会,全面推动“全民创业”;积极推荐上报“全民创业”典型,叫响全民创业典型,扩大全民创业的知名度,召开各种形式的全面创业表彰会,激发全民创业热潮;开辟绿色通道,对招商引资、涉农专业合作社实行绿色通道;提供热情周到的窗口服务,要让来咨询、申办的人受到热情接待,不能让来的人碰钉子、跑空路、受气怄,让他们兴致勃勃而来,高高兴兴而归。 截止到目前,他们已新发展个体户2200户,私营企业110家,专业合作社23家,发展速度和发展规模均超历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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