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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地税局强化房地产税收七环节管控 日期:2008-10-30
近日,记者从市地税局了解到,9月份以来,该局强化对房地产采取“七管控”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9月份,该局实现房地产行业税收入库达8915万元,较8月份增收3213万元,增长56.3%;较去年同比增收3468万元,同比增长63.6%,1至9月份全局共实现房地产行业税收入库5.28亿元。 “七管控”措施主要是强化对土地使用权转让环节的管控。严格依照政策文件掌握征与不征、免与不免的界限,对企业改组改制特别关注,拓宽相关信息来源,加强源泉控管,防止税款流失;强化对房地产建设环节的管控。重点掌握辖区内房地产建设项目情况;强化对房地产开发销售环节的管控。在房地产开发销售过程中,对项目用地严格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对预收性质款项,加强营业税的征管;对房地产销售收入,要严格按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强化对二手房交易环节的管控。进一步理顺了二手房征管的各个环节和程序,强化了征管,优化了服务;强化对房屋装饰装修环节的管控。对于新建项目,通过房地产开发商、物业管理、房产登记等部门掌握房屋装饰装修情况,对税源集中度较高的项目,加强纳税宣传和征收力度。对于税源分散、零星的其他装饰装修应税劳务,通过街道办事处、社区、物业管理等部门强化日常管理,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依法、灵活实行委托代征税款;强化对房地产出租环节的管控。该局进一步加强了与房产、公安、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物业管理等部门加强联系,并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建立起社会综合协税护税机制,加强房地产出租税收管理;强化对房地产税收减免环节的管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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