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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开展08年A级纳税信用等级评定 12月初出结果 日期:2008-10-27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日前发布通知,表示将从2008年10月6日起至11月30日,开展A级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天津市国税局在津国税征[2008]11号 中表示,2008年A级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采取纳税人自愿申请与国、地税机关联合评定相结合的方法。具体程序为:(一)纳税人自评、申报。(二)区县税务机关初评。(三)"区县评委会"复评。(四)"市评委会"审批。"市评委会"根据评定标准审核、确认纳税人的A级纳税信用等级。 A级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分为前期准备、组织评定和向社会公告三个阶段,评定结束后,将于2008年12月初向纳税人和社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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