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企业减税需辅以降低个税
日期:2008-10-24
继3486项劳动密集型和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商品出口退税率下月起调高后,22日,记者从可靠渠道获悉,财政部9月初提交的千亿元减税规模的增值税全面转型方案已获国务院批准,减税规模保底为1500亿元,有望达到2000亿元,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外贸企业出口遭遇较大困难,并因此而对国家整体经济增长产生不利影响,在这种情形下,显然需要政府通过诸如减税等财税政策调整对企业予以扶持。如果继提高诸多商品出口退税率之后,又对企业实施以增值税转型为主的减税,无疑将能使出口企业得到更为全面的减负,而且实施以增值税转型为主的减税可以惠及非出口企业,因而对所有企业来说均是重大利好消息,必定能在帮助企业渡过当前发展难关上发挥应有作用。
与此同时也需看到的是,对于企业来说最为重要的是产品销售,产品销售顺畅,包括资金周转、扩大投资在内问题就都可顺次得到解决,所以企业产品销售顺畅是企业生存与发展之本。同样显而易见的是,企业产品销售能够扩大的前提是民众具有相应的消费能力,因而唯有不断提高民众消费能力,才能不断扩大企业产品销售,拓宽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空间。而在民众收入水平短期内难有大的增长情形下,政府降低民众税收负担,有利于增加民众的现金持有量,从而有利于提升民众的消费能力,进而在此基础上刺激居民消费,促进企业产品销售与发展。正因为如此,在对企业实施以增值税转型为主的减税的同时,有必要通过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在内举措提高国民消费能力,对企业实施减税政策需同步辅以降低个人所得税,如此双管齐下,企业减税与国民减负相互配合,才能取得更好的促进企业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功效。
众所周知,当前我国部分地区尤其是沿海地区走的是外向型经济道路,这就造成我国不少企业的利润获取乃至生存空间,对国外的经济环境存在很大的依赖性,一旦遭逢类似当前所出现的国际金融危机,企业就很容易面临产品滞销、利润下降乃至生存出现困难的情形,并因此而影响到地区乃至国家整体经济发展。而通过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等举措扩大内需,培植更为广阔的国内需求市场,会让更多企业意识到从事满足国内市场需求生产对于企业的意义,促使部分出口企业逐步向从事满足国内市场需求生产与经营转型,并因此而使更多企业获得更为稳定的生存与发展空间,使地区乃至国家经济获得更为坚实的发展基础。
尽管对企业减税可通过使企业获得更大生存与发展空间间接惠及到所有国民,但实施包括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在内面向公民个人的直接减税举措,却能让国民得到更多更为直接的实惠。通过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在内举措对国民减税,一方面可以刺激消费,扩大内需,促进企业生存与发展,另一方面又可直接提升国民的生活水平与质量,能够达到兼顾企业利益、经济发展与国民个人福祉的多方共赢功效,因而不但在当前特殊时期值得尽快施行,而且也应当被作为我国长期经济政策决策的指导性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