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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西峡县国税局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日期:2008-10-17
纪检监察超前介入税收业务,有效规避执法风险,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这是河南省西峡县国家税务局探索总结出的一条廉政监督制约新路子。近年来,该局结合税收业务工作实际,不断探索完善,变事后监督查处为事前预警预防,将纪检监察的触觉延伸到税收业务的各个环节,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新机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将监察监督介入税收管理环节。在核定税款、一般纳税人认定、民政福利企业的管理、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认定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放管理等,事前由监察人员根据电子税源档案查询模块和调阅相关纸制资料,对照政策条件认真审查,符合规定的予以认可,发现疑点的及时发出预警公告,督促责任人限期更正,并提交《更正问题反馈单》,去年以来,共发出预警公告4期,纠正各类疑点问题5类38条; 二是将监察监督介入税务稽查环节。监察监督贯穿查前、查中、查后的全过程,查前,由监察部门发出提醒单,明确工作纪律和相关规定,并由纳税人签字后反馈给监察部门;查中,监察人员对纳税人进行实地走访,了解稽查人员执行制度和遵守纪律情况,发现违规苗头,及时予以提醒;查后,纪检监察人员参与稽查案件的审理把关,彻底杜绝人情稽查和关系稽查; 三是将监察监督介入税款征收环节。纪检监察部门定期组织开展税收票证调换工作,按季度对各个基层单位的税款入库情况进行检查,看是否有不按时入库和转引、买卖税款情况,监督税款入库纪律的执行。纪检监察超前介入税收业务,起到了预防预警的良好效果,为该局各项业务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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