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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瑞昌市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增长2.6倍 日期:2008-10-16
在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出现一定的回落,主体税种增幅放缓的情况下,瑞昌市地税局采取各种措施,加大小税种特别是土地使用税的征管力度。 1-9月份,共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484万元,同比增收352万元,增长266.7%。 税收宣传是瑞昌地税的一大法宝。2007年我国开始对外资企业征收土地使用税,由于对税收政策的理解出现偏差,部分外企土地使用税未申报缴纳到位。瑞昌地税在对外资企业的宣传上,真正做到了让企业“无话可说”的地步。九江益东公司总经理许文冠无奈地对笔者说:“地税局的干部把1988年的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都给我搬出来了,就为了说服我交6000元的税款。工作做到这份上,不交就说不过去了。” 除了采取传统的征管办法,该局还在完善土地使用税数据库上下功夫。一方面利用EXCEL电子表格完善三级数据库,改变了以往纸质资料难以及时发现税源变化的现象。另一方面通过现有的征管软件做好土地使用税项目登记,通过登记,对企业每一块地进行核实,特别是对无证土地的核查,清理出许多“黑”土地。据统计,该局1-9月共做项目登记86个,清出税款6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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