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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地税外税分局加强企业对外支付税收后续管理 日期:2008-10-09
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太仓地税外税分局及时改变管理模式,建立各项内部制度,强化管理,提高工作水平。 一是建立备案台帐。将国税传递的备案资料及对外支付不足5万美元的企业付汇自行申报资料,实行台帐录入管理,便于对企业对外支付税收的监控管理,方便今后核查。 二是加强部门协作。每季度,从外汇管理局取得企业对外支付电子数据后,由管理员核实企业付汇的具体情况,特别是单笔支付金额在5万美元以下,按规定不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的付汇,及时核对合同、发票来判断有否征税。 此外,加强征免税判别。外国企业技术转让减免税取消审批以来,部分外国企业通过混淆技术转让费、技术服务费及商标使用费收入的方法规避税收的情况,分局采取查看企业技术转让合同,确认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的真实性;核实企业《技术进口登记证》确认免税金额及范围;实地调查等方式,对辖区内企业的技术转让和商标使用权转让情况开展了全面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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