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江苏省地方税收征管保障办法》 日期:2008-09-28
9月26日上午,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江苏省地方税收征管保障办法》。会议由省政府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副主任肖泉主持,省地税局局长李小平,省地税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倪静石出席会议并回答记者提问。 李小平局长在介绍《江苏省地方税收征管保障办法》有关情况时指出,《办法》旨在规范行政管理关系,以建立信息共享制度为核心,通过明确政府、政府部门、有关单位及个人在税收保障方面的义务和责任,建立“政府主导、地税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治税机制。《办法》共六章、二十四条,明确了地方税收征管保障主体应承担的联动监管责任,规定了各相关部门涉税信息传递的内容与时限、地税机关对涉税信息的利用要求,列举了委托代征的税收类型、委托的部门以及委托方、受托方的义务,对地方税收征管保障的考核及法律责任也进行了明确。《办法》严格贯彻《税收征收管理法》中“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执行职务;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等规定,对征管法原则性的规定分类细化,根据江苏省实际,制定了具体操作层面的制度规范。 李小平局长表示,实行社会综合治税,推动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协税护税,是新形势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依法行政的需要,也是加强税源监控提高征管水平的重要举措,对于营造法治、公平、有序的税收环境,实现财政收入与经济发展协调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