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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太原市国税局完善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比对系统解决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问题 日期:2008-09-26
目前,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比对系统采集的发票票面信息只局限于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纳税人识别号、税率、金额和税额等7类数据,而票面上载明的纳税人名称、货物或劳务等其它6类信息数据尚未纳入采集范围,使得少数不法分子利用这个缺陷,开具出抵扣联、发票联货物名称和存根联货物名称不一致的“阴阳票”,偷逃国家税款。“边城税案”就是典型的案例。 为堵塞这一漏洞,太原市局认真进行了研究分析,致力完善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比对系统,在系统中增加了专用发票票面信息比对项目,弥补了金税系统发票信息稽核比对的不足,成功地解决了由于发票信息采集不完整和比对不全面而导致的虚开发票问题。 太原市局的做法是:第一,在税务管理端全面采集发票信息,包括从金税工程认证系统、开票系统导出的抵扣联和记帐联的7项数据,从开票系统中导出的记帐联汉字信息和采集的抵扣联汉字信息,由此,购销双方的所有票面信息就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企业发票信息库。第二,对采集到的发票信息进行分析比对,结果产生“正常”和“异常”信息数据,对“异常”信息数据由管理部门及时进行检查核实。 太原市局完善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比对系统三个月来,共采集39.8万条发票数据信息,发现购销企业开票信息38条异常数据,一般纳税人档案信息544条异常数据,成功地发现1户煤炭经销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销售收入79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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