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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车退税诈骗案频发 国税局:车购税政策未变 日期:2008-09-22
近期“购车退税”诈骗案件高发,广州市国税局强调,我国目前实行的车辆购置税仍是10%,没有任何变化。 据市国税局人士介绍,国家税务总局从今年9月1日起调整了汽车消费税,由于不少消费者对车购税和汽车消费税的概念模糊,给了诈骗分子可乘之机,利用混淆二者概念而进行诈骗。 据悉,退税有严格的政策规定,必须由纳税人向主管税务部门提出申请,并且是由原征收机关办理。根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已缴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只有发生以下三类情形才准予纳税人申请退税:第一,因质量原因,车辆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第二,应当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车辆,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第三,符合免税条件但已征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主管税务机关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或免税文件,办理退税。 市国税局提醒,除以上情形外,我国暂无关于车辆购置税退税的最新政策,并且税务机关从未通过短信或电话向车辆购置税纳税人发放可退税信息,也没有委托其他单位(部门)代理(办理)退税事宜,纳税人必须在国税部门的车购税办税服务厅办理退税。同时,需在申请退税时提供账号给办税服务厅窗口受理人员,并取得受理回执,车购税退税款是由国库直接退还到纳税人账户的,不存在其他途径。 广州市国税局车购税征收管理办公室有三个办税服务厅负责办理车购税征收和退税,分别位于机场路888号广东汽车市场12号楼,电话86329806;黄埔区茅岗路989号,电话32387583;荔湾区龙溪大道229号之二,电话:81416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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