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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商丘市地税直属局提高四种水平促进工作效能建设 日期:2008-09-17
一是提高机关工作水平。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发挥机关指挥、管理和协调作用,健全和完善岗位职责规范、工作制度规范、办税程序规范实施方案,抓好工作落实,推动机关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二是提高税收执法水平。以建立岗位职责为重点,以评议考核为手段,以实行过错追究为措施,使权力的行使逐步做到行为规范、过程公平、结果公正,有效遏制执法过程中腐败问题的发生。三是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在优化服务中加强税收管理,在强化管理中提升服务水平,为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四是提高政治和业务水平。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目标,以“三员竞赛”活动为契机,提高全员学习自觉性,坚持全员参与,学用结合的原则,全面提升一线地税干部的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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