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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地税局“四点管理”促土地增值税增收334万元 日期:2008-09-10
近日,从慈利县地税局传来消息:截止9月上旬,该局共入库土地增值税542万元,同比增收334万元,增长196%。 据介绍,由于多方面原因,土地增值税一直是征管薄弱环节,为改变这一现状,慈利县地税局以推行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和小税种竞赛管理为契机,通过“四点管理”,加强源泉控管,实现应收尽收。 税源管理破“难点”。鉴于土地增值税计算过程较为复杂,该局从加强税源管理等基础入手,严把原始征信息数据采集质量关,进一步细化采集内容,其中涵盖建设总面积、幢数、套数、预计销售单价、可实现的销售收入以及销售合同备案等,按户建立土地增值税台账,税收管理员一定期开展巡查巡管,按工程进度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时跟进管理,准确掌握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源动态。 税政管理释“疑点”。将土地增值税相关政策法规印制成小册子,分发到辖区内涉及土地增值税的所有纳税人;定期举办土地增值税管理培训班,办理宣传栏、发放自查表、鼓励主动申报使纳税人深入了解土地增值税相关政策。同时,长期由2名业务骨干组成纳税辅导小组,上门为重点纳税企业服务,做好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辅导、讲解和督促工作。 征收管理挖“亮点”。结合实际积极推行土地增值税预征办法,对土地二级市场、房地产开发企业逐户专项检查,分门别类详细区分集资建房户、直接转让土地户、成本结算户,做到预征、申报、入库“三同步”。同时,按照“先税后证”要求,严把以票管税关。企业凭借土地增值税缴税凭证才能开具购领房地产开发销售发票,对开收款收据管理售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经查实,严格处罚。仅此一项,该局就增收180多万元。 日常管理扫“盲点”。该局实行跟踪管理,定期派人到房地产开发企业调查销售进度,明确了销售面积达到85%和房屋销售许可证颁发已满3年的房地产项目必须进行土地增值税结算,避免因结算周期过长而造成的税收流失。同时积极组织专门力量,定时间、定任务,对纳税人缴纳土地增值税及其它地方各税的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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