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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水地税“定额”加“定项”严控支出预算 日期:2008-09-09
为规范基层分局经费收支预算管理,保障基层单位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降低税收成本,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泗水地税局出台了《基层分局经费收支预算管理办法》,对各分局实行“以支定收、结余留用、定额控制、定项审批”的预算管理。 一是正常支出“定额控制”。 定额支出是指为保证各分局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资金支出。经局长办公会反复研究论证,依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省、市局相关规章制度,综合考虑财力状况、物价水平及各分局的征管责任区、工作量、人员、资产等因素,制定出各分局的年度定额支出控制数。特别对节约潜力大、管理薄弱的招待费等支出项目实行重点管理和控制。 二是不可预见性支出“单项核定”。 “定项支出”是指为满足各分局不可预见性支出需要,在以定额支出确定的限额之外,对相关支出项目单项核定的支出额度。定项经费支出发生之前,由各分局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审批后,追加相关分局支出预算。然后按经费结报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财务报销事宜。 三是以支定收,全过程控制。 对分局的财务管理工作实行全过程控制,严肃各项财经纪律。分局所有收支都纳入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量入为出,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经费支出严格按批准的预算执行,按年确定,按季控制,不断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开源节流,争取充足经费。 为鼓励各分局争取充足资金的积极性,以达到开源节流的目的,凡各分局经费收入小于定额预算和定项经费之和的,则在收入总额内据实列支;凡各分局经费收入大于定额预算和定项经费之和的,则可就多争取经费的60%以内追加预算支出,剩余部分则滚入各分局结余转下年使用。 经过近一年的运转,各分局经费收支均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高,税收成本显著降低,截止8月底各分局经费支出总量比去年同期下降16.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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