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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员从四个方面向社会进行廉政承诺 日期:2008-09-08
新疆塔城市国税局为进一步提高税收执法人员廉洁从政意识,加大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落实责任,加强监督,促进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推进国税行风建设,防范执法风险,近日,要求四员从四个方面,对社会进行廉政承诺: 一是党员、执法人员、义务监督员、公务人员在纪律方面的承诺,向社会承诺,严格做到遵守税收法律法规,遵守党的廉政制度。清正廉洁,秉公执法。 二是党员、执法人员、义务监督员、公务人员在服务态度方面的承诺,向社会公开承诺,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三是党员、执法人员、义务监督员、公务人员在廉洁自律方面的承诺,不得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报”或收“人情税”、“关系税”;做到勤政为民,大公无私。 四是党员、执法人员、义务监督员、公务人员在处理涉税违法方面的承诺,承诺严格做到依法处理,严格执行程序和规定,不徇私枉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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