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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怀化市芷江县地税局服务地方经济促进和谐发展 日期:2008-09-03
近年来,湖南省怀化市芷江县地税局充分发挥税收职能,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行阳光地税工程,不断优化税收服务,全方位规范内部管理,为构建和谐芷江贡献力量。 一、大力组织收入,为构建和谐芷江提供财力基础。该局坚持 “级级完成、税税达标、月月均衡”的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向鹤城、沅陵、辰溪等收入先进县(区)学习,加强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收入分析,强化税源控管,关注税收收入总量增减变化,分析各项税种收入与相关经济指标的关系。认真落实重点税源企业监控管理办法,对纳税大户、销售大户、盈亏大户、发票用量大户纳入重点户监控管理,及时掌握重点税源收入增减及税负变动状况,强化人机结合,充分依托征管综合软件系统,提高数据采集准确率和数据运用率。深化纳税评估,完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健全分类管理办法,加强主体税种管理,把所得税的管理摆在突出的位置。加强税前审批及已取消审批项目后续的管理,积极稳妥推进核定征收工作。认真执行税法和税收政策,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的基本职能,保持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截止8月31日,全局共组织地税收入4449.10万元,完成全年计划的79.59%,比去年同期增收1051.40万元,增幅达30.95%,为全县经济发展、构建和谐芷江提供强大的财力保障。 二、落实税收优惠,为构建和谐芷江提供政策支持。县局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牢固树立“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就是收过头税”的观念,紧紧围绕地方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对如何发挥政策优势、壮大地方财源等内容进行调研,为经济决策提供参考。积极用足国家现行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税收优惠政策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助推和调节导向作用,贯彻落实支持灾后重建的8项税收优惠政策,实行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回访制度,坚持应减尽减,应免尽免。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招商引资活动,宣传税收优惠政策。发放税收服务手册、设置税法公告栏以及在各新闻媒体上及时、准确公布税收优惠政策信息。定期召开税收知识培训会、各种税收宣传活动,围绕纳税人关注的热点问题,提供各类税收优惠业务咨询和辅导,帮助纳税人全面了解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适用范围、适用条件和具体操作程序。今年,全局共办理减免62户,办理车船税减免127台,共计减免税款87.47万元,促进芷江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三、优化服务手段,为构建和谐芷江提供良好环境。县局着力开创 “四个以”服务新格局,即:以纳税人为中心;以提供便捷、高效、热情服务为目标;以办税服务统一规范为标准;以一窗式服务为手段。拓展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服务功能,在办税服务厅设置了办税公开栏、税法公告栏、电脑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可刷卡纳税的POS机等服务设施。借助征管综合软件这一平台,实现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源监控的“全县通”,推广网上申报系统和POS机刷卡纳税,使纳税人能够通过网络办理网上申报、网上纳税等涉税事务,实现服务方式多元化。公开办税规程,简化办税手续,缩短办税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实行“四办”工作制度,对纳税人急待解决的问题坚持“马上办”,对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的问题坚持“主动办”,对纳税人反映的普遍问题坚持“上门办”,对政策性较强的问题坚持“公开办”。继续加强与国税的合作与交流,积极推进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不断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促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 四、坚持依法治税,为构建和谐芷江提供法治保障。县局贯彻落实“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综合治理”的依法治税指导方针,积极创建学习型组织,制定干部教育计划、确定培训重点,抓好岗位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采取集中学习、定时学习等多种形式,坚持“双月考”,使干部职工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明显提高。努力加强内部法制建设,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根据市局税收执法责任制范本,进一步明确岗责体系和工作规程,重新修订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强化干部执法监督,开展“地税服务好不好、纳税人来评判”活动,对执法人员进行随机抽查,由人教、监察部门统计记录在案,作为年终考核、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聘请了11位特邀监察员,对地税人员规范执法行为和完善税收执法进行监督评议。同时在执法中正确处理好中央利益与地方利益、组织收入与服务经济、严格执法与优化服务的辨正关系,对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制定相关对策,确保正确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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