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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无锡市区新车船税开征一年入库超亿元 日期:2008-09-03
新车船税自2007年8月1日开征至今年7月31日的一年中,无锡市区15家财产保险公司共对512450辆各类车辆,代收代缴车船税10120万元,同比增长875.89%。 据介绍,新车船税高幅增长的原因主要是由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规定,新车船税计税单位年税额比往年成倍增加,如原来规定10座以下客车年税额为140元,现在按新条例规定9座以下客车年税额为360元;其次是国家于2006年底出台新条例,我省到2007年6月份才出台具体规定,所以我市市区车船税在2007年1至7月份基本未征收车船税,导致基数下降;同时,车辆保有量呈自然增长,由于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市每年车辆呈约6万辆的自然增长态势成为车船税增长的重要因素;此外,我市地税部门进一步强化政策宣传,加强对委托保险机构的辅导力度,确保了新车船税征收工作的稳步推进。 市地税局提醒广大车主,自今年8月1日起,保险机构在代收代缴车船税时,将根据纳税人提供的前次保险单或完税凭证,查验纳税人以前年度的完税情况,请广大纳税人带好前次保险单或完税凭证以备查验。对于以前年度没有缴纳车船税的,保险机构在代收代缴当年度应纳税款的同时,还将代收代缴以前年度的未缴税款,并从前次“交强险”保单到期日的次日起至购买本年度保险的当日止,按日加收应纳税款的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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