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塔城市国税局打造“阳光财务”促进廉洁行政 日期:2008-09-02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两权”监督工作,塔城市国税局坚持“严管、公开、集中”的原则,不断创新加强财务监督的有效措施,切实打造“阳光财务”。 一是统一思想,加强领导。通过开展“五个统一”,即统一思想认识、统一政策规定、统一操作程序,统一公开时间、统一公开平台,不仅增强了财务工作的透明度,而且扩大了群众的知情权。同时成立财务公开领导小组,加强管理。 二是完善制度,确保监督有章可循。通过建立健全《塔城市国税局财务公开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对财务公开的时间、内容、形式、程序等均做出了统一规定。同时将经费的各项收、支情况全部实行公开,重点将经费的主要功能来源、重大开支和“热点”支出项目内容公开。 三是多种渠道,保证实施全方位的监督。对系统相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在公文系统上网或汇编成文下发;预算管理方面对预算批复上公文系统和塔城国税局网站公开,对预算执行情况按时在局长办公会议、塔城国税网公开,对预算编制分配在局党组扩大会和局长办公会议上公开,对政府采购信息做到随时在局域网上公开,对机关小食堂的开支、捐款的数额及其去向等在公告栏中进行公布。通过网络公开、会议通报和专栏公布,改变了财务部门长期存在的重资金来源、轻资金去向,重预算编制、轻过程跟踪,重部门管理、轻干部职工监督的状况,实现了由被动监督向主动监督转变。 四是健全监督机制,促进财务管理规范运行。通过建立健全不同层次的监督机制,保障财务收支的合理合法、程序的规范。首先是实行班子集体监督。对基建和维修项目或其他重大项目均要通过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其次是实施监察部门的监督。监察部门对财务决策、重大支出过程、经费分配、政府采购基建维修及固定资产管理全程参与,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再次是扩大群众的监督。通过开辟群众监督绿色通道,干部职工可以对各项资金进行咨询和建议,相关部门限时答复并及时处理,真正做到财务资金管理更加透明。同时财务部门服务意识也进一步提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加强,有力促进了和谐国税的建设。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