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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国税局部署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专项工作 日期:2008-08-29
8月26日,自治区国税局召开了全区国税系统强化增值税管理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专项工作视频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通报全区国税系统近年来增值税发票涉税违法案件情况,部署进一步强化增值税管理、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专项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增值税发票涉税违法案件的发生。 自治区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景溪在会上做重要讲话。党组成员、副局长叶殿祥主持会议。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刘培平,副巡视员、呼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元存参加会议。 据介绍,2005年以前,我区的虚开发票案件属于个案,发生在个别地区,案值较小。2005年后陆续发生了像乌兰察布市“兴和专案”群发虚开案件,鄂尔多斯“8.24”和呼市振强、汇博案连锁虚开案以及赤峰蒙昌工贸公司进销项金额达5亿多元的虚开大案。到2008年全区14个盟市陆续都有虚开发票案件发生,其中乌兰察布市、通辽市、包头市、锡林郭勒盟及巴彦淖尔市已成为案件多发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发票涉税违法案件给税收征管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严重扰乱和破坏了税收经济秩序,同时也给行政执法带来极大风险。 刘景溪局长在讲话中就如何强化增值税管理打击涉税违法行为重点讲了三方面问题。他指出,要充分认识当前强化增值税管理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值税发票涉税违法行为严重地扰乱和破坏了我区的经济税收秩序,给税收征管工作带来了巨大冲击,严重腐蚀了税务干部,损害了税务部门的形象。各级国税机关特别是旗县局基层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当前涉税违法活动抬头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强化增值税管理和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各项工作,切实从已发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坚持眼睛向内、打防结合,查找管理漏洞,完善工作措施,加强管理,强化稽查,坚决扭转当前发票违法案件多发的势头。 刘景溪局长在在讲话中分析了国税机关内部增值税发票涉税违法案件发生的原因。围绕税收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他强调,必须强化管理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有效预防和遏制增值税发票涉税违法案件的发生。一是严格落实增值税管理的各项措施和要求。各级国税机关要认真落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办法,要坚持以票控税,坚决克服和纠正只管发售、不管开票结果的错误倾向,始终坚持验旧售新,对调整供票量情况保持高度警觉,有效预防发票领购和使用失控现象的发生。要重点加强对农产品加工、废旧物资经营企业税收管理,积极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和办法,切实防止虚开虚抵案件的发生。二是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强化税源管理。深入开展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工作。深入研究制定分行业的评估方法和评估模型,建立完整的评估指标体系,做到研究一个行业,分析评估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巩固一个行业。积极利用增值税征管信息系统和综合征管系统的数据,分地区、分行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负异常数据、进销项异常数据以及存根联滞留票数据等进行分析,完善管理措施。认真落实税源管理责任,推行领导干部管户制度,通过多种手段实现对税源的有效监控。三是切实加强对税收执法行为的监督和检查。各级国税机关要强化监督检查意识,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既要管事又要管人的“一岗两责”的责任,强化对干部职工的约束和考核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机制。要科学分解税收执法权限,实现各环节之间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要明确岗位职责,强化监督检查,积极拓宽监督检查的渠道,铲除税务人员违法违纪的土壤和条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要运用多种方式开展检查监督。认真开展以增值税管理为重要内容的专项业务检查和执法监察工作,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强化业务部门自身的监督制约。四是进一步加大对涉税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各级国税机关必须充分发挥税务稽查部门的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增值税发票涉税违法行为,形成大范围的、强有力的高压态势。五是加强教育,严格管理,不断提高税务人员执法水平。广大国税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主动学法用法,把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作为税收执法的准则,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工作职责,不断加强岗位技能培训,对税务人员执法犯法的行为,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刘景溪局长就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整治的领导提出具体要求。他指出,自治区国税局决定,从现在开始到年底在全系统开展整治打击增值税发票涉税违法行为专项工作。各级国税机关一定要高度重视,下力气抓出成效来。一要提高认识,争取支持。各级国税机关要提高对强化增值税管理、打击涉税违法行为这一专项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一把手”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将专项工作作为当前税收工作的重点任务进行全面部署,有效实施,坚决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频发的势头压下去,切实提高全区增值税管理水平。二要明确职责,加强配合。流转税、征管、法规、监察、稽查等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协调,形成合力。按照“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要求,从查找管理环节漏洞、严格政策措施落实、打击违法活动等方面着手,内部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衔接,外部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合作,形成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涉税违法行为的强大攻势。还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做到边整治边宣传,起到防范与打击、教育与震慑并举的效果。三要加强督导,狠抓落实。各级国税机关要从自身实际出发,制定好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及时督促检查工作开展情况。重大突出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会上。稽查局局长董坤林、流转税处处长乔世明分别通报了全区国税系统近年来增值税发票涉税违法案件情况和加强增值税管理工作的有关情况,并提出了强化增值税管理打击涉税违法行为的具体意见和措施。 会议指出,针对虚开增值税发票税收违法犯罪行为发展的趋势,全区各级稽查部门必须采取如下应对措施:一是各级稽查局要把查处影响恶劣,危害严重的虚开发票案件作为近期稽查工作重点,加大打击力度,始终保持对涉税违法犯罪高压态势。各盟市稽查局要统筹安排稽查力量和检查任务,在盟市局统一组织下,密切配合征管、税政部门的整治行动,对整治中移交到稽查的涉嫌虚开或接受虚开的企业,一定要认真查处,一查到底。二是建立联防与打击相结合机制,关口前移,把案件消灭在萌芽之中。稽查部门要适时根据本地区案件发展的态势、特点、作案手段向管理部门通报案情,提出管理建议,引起管理部门的重视,通过加强管理从源头上减少案件的发生。三是建立工作责任制,依靠制度提高案件查办质量。各盟市稽查部门,要把案件查处时限、质量、结果列入考核体系,把协查、注销清算形成制度,以制度约束责任,以责任要质量。对那些查处案件不彻底,协查不认真,清算不负责、没成效,而事后又发生案件的地区,要进行责任追究。四是加强部门间合作,增强打击合力。稽查部门除了对内要与税政、征管、法规等部门合作外,对外还要加强与地税、公安机关的配合。五是对案件多发地区,稽查部门要及时向盟市局党组及主要领导汇报,适时集中兵力、集中时间对案件指向比较集中的地区进行专项整治,开展拉网式排查,力争在短时间内集中打掉几个窝点,惩治一批犯罪分子。 会议就加强增值税管理提出了意见。当前,加强增值税管理,重点是要切实落实好总局和区局已经制定下发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办法,完善机器管事、人机结合、机控人防的增值税管理机制,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尤其是旗县国税局作为增值税管理的执行主体,要逐条逐项认真落实每个管理部门、每位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要明确每个岗位人员应完成的工作内容,解决“干什么”的问题;规范工作步骤和操作方法,解决“怎么干”的问题;明确工作质量和时效要求,解决“干得怎么样”的问题;建立必要的奖罚激励制度和问责制度,解决“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在此基础上,要抓好以下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增值税管理工作:一是抓好货物购销不在本地区的“两头在外”商贸流通企业的增值税管理工作;二是坚持“人机结合”,加强增值税异常抵扣凭证的审核检查;三是要把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企业作为增值税管理的重点;四是加强对企业为第三方开具专用发票的审核检查;五是加强对货物运输发票进项抵扣的审核检查;六是切实加强增值税的数据分析和纳税评估工作。 自治区国税局机关税政、征管、稽查、监察、法规等部门工作人员和呼市国税局相关部门的分管局领导及工作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税局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和旗县国税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各地分会场通过视频会议系统收听收看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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