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票是否可以跨区使用? 日期:2008-08-27
问:我在当地一家饭店用餐后,取得了一张外省的发票,也是服务业的发票,请问这张发票能用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 文件第二十六条规定: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可以规定跨市、县开具发票的办法。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踌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 提示:该发票不可以在我省使用,因为此发票为外省发票,该饭店违反了发票管理的相关规定。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