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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46万预退税助力张家港出口企业发展 日期:2008-08-18
今年7月,江苏省张家港市国税局累计为全市11户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办理了预退税达6546万元。 张家港市的外贸出口目前形势严峻。出口退税率下调、人民币升值等因素使出口企业承受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和考验。为支持外贸企业发展,张家港市国税局自7月初开始,对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实行“先退税后核销”的出口退税管理办法。按照相关规定,国税部门可凭企业提交的海关出口报关单,先行计算应退税款并办理退库手续。相关出口企业只需在规定期限内收齐退税凭证,再办理正式退税申报手续,以审核通过的应退税款冲减核销已退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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