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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滩区国税局健全未达起征点纳税人巡查机制 日期:2008-08-18
冷水滩区国税局加强未达起征点纳税人销售收入监控力度,建立健全未达起征点巡查制度,规定税收管理员每月至少巡查一次,对未达起征点业户经营面积、经营规模、经营范围、经营地点发生变化的,及时调整《未达起征点业户监控台帐》内容。对月度实际经营额超过起征点的业户,及时下达《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进行催缴;对实际经营额连续三个月超过起征点的,重新核定税款纳入正常纳税户管理。对啤酒、水果等季节性销售行业推行按季节“淡旺季管理”,旺季核定税款进行征收,淡季参照未达起征点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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