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略阳等4重灾县(区)纳入增值税转型试点
日期:2008-08-11
为支持汶川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印发《汶川地震受灾严重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将汶川地震受灾严重51个县(市、区)纳入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的范围,我省的宁强县、略阳县、勉县、宝鸡市陈仓区4个受灾重灾区被纳入试点地区。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将汶川地震受灾严重地区纳入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的范围,是继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2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内蒙古东部五盟市之后纳入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范围的第四批地区。这也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以来我省首次有县区被纳入。
该负责人分析,此次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办法与以往相比,政策力度更大,最大的调整就是实行增值税扩大抵扣范围政策,允许企业新购进机器设备所含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予以抵扣;二是对受灾严重地区损失严重的企业,免征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并取消行业限制,除国家限制发展的特定行业外,其他行业全部纳入增值税转型范围;三是将计算退税办法调整为正常抵扣办法,转型办法趋于规范,征纳双方操作简便;四是对统一核算的总分支机构制定更为优惠的政策,规定总机构不在受灾严重地区,由总机构购进并用于受灾严重地区分支机构的固定资产,可由总机构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