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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车险酝酿“见费出单” 缴税方式多样化 日期:2008-08-05
为防止保险中介截留保费导致保险公司理赔难,山东保监局正在酝酿出台“见费出单”制度,这种缴费流程能有效避免人为因素造成的因“应收保费”导致的“理赔纠纷”。 长期以来,保险中介有意拖欠保费、挪作他用的情况在保险业决非个案。为此,消费者和保险公司的理赔纠纷呈上升趋势。按照保险条款约定,没有或部分交付保费的,对保险公司责任进行对等免除。 所谓“见费出单”,就是保险公司必须在保费(包括车船税)一次性全额入账后,才出具保单和发票。“见费出单”可以防范大量保费滞留在保险中介手中带来的风险隐患,让保险公司有更多的资源投入到客户服务中,提高保险公司对车主的服务效率。在“见费出单”制度下,投保人将有多种方式缴纳保费和车船税,包括刷银行卡或到银行柜台缴纳现金等。其中最便捷的是采用刷卡方式,投保人能够立即获得保单和发票,实现“一手交钱,一手交单”,资金安全有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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