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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口:1600余家纳税户签订网上申报协议 日期:2008-07-29
为了降低纳税成本,减轻纳税人负担,提高办税效率,从7月1日起,海南省海口地税局分步施行网上申报纳税。截止到7月23日,海口地区已有一千六百余家纳税户签订了网上纳税申报协议。目前,该局正加紧对企业财务人员进行网上申报纳税培训。 为了积极稳妥地开展网上申报纳税,此前,海口地税局出台了《网上申报纳税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登记的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在法定的申报纳税期限内,可通过互联网登录海口地税网上办税系统,提供各地方税费的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其他资料,并完成税款、费款的缴纳。 该《办法》还规定,纳税人申请采用网上申报缴纳方式前,应在海口市任何一家已加入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的银行开立缴税或缴费账户,并与税务机关、银行签订三方委托缴税协议书,同意开户银行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的指令从其指定账户中划缴税款、费款。对符合网上办税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与其签订网上申报纳税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采用网上申报纳税方式的纳税人可自主选择是否使用数字证书。 据了解,该局已从下辖的龙华分局、美兰分局和保税区分局的纳税人中先期实行网上申报纳税,今年年底前将在海口市纳税人中全面推广。截止到7月23日,该局已分期分批对一千三百余名企业财务人员进行了网上申报纳税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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