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州20天征收车船税14万元
日期:2008-07-29
为简化办税程序,提高税源管理,使国家合法税源不流失,从今年6月28日起,信州区地税局将车船税征收服务窗口前移,在市交巡警支队设置车船税办税驻点征收窗口,开展车船税征收工作。截至7月20日,该窗口已征收车船税143172元。
按照“以票控税、信息共享、协同管理”的要求,该窗口对车辆税收实行“一条龙”管理,坚持“先税后检”,即在发放车辆检验合格标志时,先查验完税凭证,没有完税凭证的不予发放车辆检验合格标志;对办理车辆登记手续时,纳税人不能提供完税凭证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