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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夷陵区国税局“三大举措”提升案件审理水平 日期:2008-07-28
湖北宜昌夷陵区国税局针对以往稽查执法中存在的执法不规范问题,以文明执法教育和加强执行力建设活动为契机,从三个方面规范稽查办案行为,提升重案审理水平。 一是拓宽重案审理范围,加大对稽查案件的集体审议力度,对查补税款30000元以上、偷抗骗税罚款0.5倍以上、行为罚款10000元以上的案件纳入重案审理范围,减少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不当使用,确保稽查案件查处的公正公平。 二是加大案件证据的审核把关力度,实现稽查案件复查关口前移,对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案件一律不予定性处理,对有效规范检查行为、防止权利滥用、防范执法风险、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起到了瓶颈作用。 三是加大限时办案力度,提高稽查办案效率,减少纳税人滞纳金负担和往返办税时间,彰现人性化执法、人性化办事、人性化服务,让纳税人在办理纳税事宜中享有一种温馨、和谐的感觉。元至6月共审理重大案件8户,没有发生超时审案现象,作出补税处理决定162.4万元,罚款处理决定84.3万元,纳税人对税务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廉政建设等零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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