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代开发票需提供的资料 日期:2008-07-26
根据《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纳税人报送涉税文书资料的通知》(豫国税发[2008]70号 )规定,代开普通发票需报送的资料: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代开普通发票所需手续包括:1.《代开发票申请表》1份;2.销售免税货物或提供免税劳务需提供相关证明(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对所购物品品名(或劳务服务项目)、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3.付款方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未办理税务登记证的纳税人还应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代开专用发票需报送的资料:1、《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1份;2、出示税收完税凭证;3、持《税务登记证》(副本)查验。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