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非公经济纳地方税占七成多
日期:2008-07-22
今年上半年,贺州市个体、私营、股份制、“三资”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缴纳地方税16891万元,占全市地方税收入23313万元的72.45%。非公经济提供的税收已成为贺州市地方税收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贺州市地税部门不断规范自身行政执法行为,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推行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税收行政执法权力运行的监控考核,加大执法过错追究力度,实现对税收执法全过程和各环节的实时监控,减少税收执法过错给经济发展带来的损失。同时,贯彻落实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营业税起征点税收调整、国家鼓励类行业和西部大开发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主动跟进、配合、支持市委、市政府招商引资、企业技术改造、改组改制、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等重点工作。该局还不断简化办税程序,在城区推行“一窗式”服务,在农村实行“一站式”服务,解决纳税人“多次跑、多头找”的问题,切实提高地税部门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