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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保险监局出台举措 加强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管理 日期:2008-07-21
今年起,我省机动车车船税与交强险将正式捆绑在一起缴费。为此,江西保险监管机构出台举措加强代收代缴,包括及时上报拒缴车主至税务部门备案、严禁保险机构以不向客户征收车船税作为竞争手段等。 17日,记者从江西保监局了解到,根据《江西省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暂行办法》,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针对7月份是广大车主续保交强险的高峰时段,以及在代收代缴工作中已经出现的一些问题,江西保监局为规范保险机构自身行为,特别划出监管“红线”,要求各公司落实具体部门和责任人负责对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的管理,遇到问题,积极主动与当地地税部门沟通、协调,对于拒绝在保险公司缴纳车船税的客户,及时向税务部门报告;各公司有义务向客户做好车船税代收代缴解释工作,严禁以不向客户征收车船税作为拉拢车主投保的竞争手段。 如车主对保险机构服务有异议,可拨打江西保监局热线电话0791-6387301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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