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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册子 作用大——腾冲县地税三分局实行首问责任登记制度 日期:2008-07-16
根据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及腾冲县地方税务局的要求,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四项制度》和《腾冲县地方税务局服务承诺》,将对纳税人的承诺落到实处,近日腾冲县地方税务局三分局开始实行首问责任登记制度。 根据首问责任制的要求,该分局全体税干人手一本《腾冲县地税三分局首问处理登记册》,该册子以表格的形式明确了首问时间、首问单位、方式、接待人、处理情况等内容,纳税人第一次接触的税干即为首问责任人,该责任人除需按规定进行接待外,还需将接待情况如实填写入册中,以备核查。 通过首问责任登记制度的实行,该分局进一步加强了对县局服务承诺制的落实,加强了对分局干部的监督管理,这本小小的册子,必将为创建“和谐地税”“平安地税”夯实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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