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国税系统上半年组织税收收入近22亿元
日期:2008-07-12
年初以来,由于锦西石化分公司油价倒挂、绥中电厂机组大修、内外资所得税两法合并税率下调等不利因素影响,国税收入形势严峻。
葫芦岛市各级国税机关,知难而上,牢牢把握“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加强重点税源管理,强化税收征管,加大稽查力度,实现了应收尽收,为地方经济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上半年,全市国税系统共组织税收收入21923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8%,减收6395万元;不含海关代征税收收入完成21038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1%,减收4428万元。其中,国内增值税完成12633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8%,减收3669万元;国内消费税完成4415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2%,增收4096万元;企业所得税完成27203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7.2%,减收5645万元;个人所得完成401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7.8%,减收1546万元;车辆购置税完成867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9%,增收2336万元。
葫芦岛市共完成一般预算收入25295万元,为年初市县(区)两级政府预算的39.5%,比上年同期下降3.7%,减收974万元;其中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428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42.1%,比上年同期下降22.6%,减收417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