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海地税局车船税增收2.4倍
日期:2008-07-05
截至6月30日,福海县地税局车船税累计入库2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12.4万元,增长141.90%。
从今年一月份起,国家统一了车船税征收政策,即由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的保险机构全面代收代缴车船税,自车船税条例出台以来,经过协商,我局把辖区人民保险、财产保险两家保险公司确立为车船税的代收代缴义务人,即纳税人在办理车辆相关保险时,由保险公司代收代缴车船税。经过近几个月的工作磨合,在加强对保险公司的政策宣传和辅导的基础上,我局又将宣传工作向纵深发展,通过电子大屏幕、税收管理员下户检查等各种渠道,使车船税政策进社区入街道,下乡镇到田边,送机关送企业,力争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效果。这种征收方式的改变,从源头上堵塞了漏洞,激活了税源,大幅增加了税收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