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税“七一”统一换发新税服
日期:2008-07-01

从7月1日起,我省国税部门统一换发新税服。全省2万多名国税干部将身着改革后的新制服,以崭新的风貌为广大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
税务部门是国务院1983年批准的统一着装部门。省国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换装,是继1994年国税机构成立以来第三次换发制式服装。预计全省将有24617名国税干部换发新制服,占全省国税人员总数34627的7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制定的《税务工作人员制式服装管理办法》,税务制服的着装范围,严格控制在直接从事税收征收、管理、稽查的国家公务员和具有税收执法资格的人员。其他人员一律不得穿着税服和佩戴税务标志。
据了解,经过三年多的征集、评审、修改和论证,这次经国务院批准的新税服,具有六大明显特点:一是继续保持税务系统沿用多年的主色系--藏蓝色,以“小灯笼”为主题图案的肩徽,和周总理手书的“中国税务”胸章标志;二是春秋装、冬装由小翻领改为扣式西装;三是夏装长袖衫由黄绿色改为浅蓝色,短袖衫由黄绿色平口衫改为月白色夹克式衬衫;四是内穿衬衣和夏装短袖衫的面料改为透气性好、穿着舒适的面料;五是男帽取消红牙线和黑帽墙,改为藏蓝色,女帽由大檐式改为小檐卷帽;六是帽徽改为国徽下增加麦穗和飘带,肩徽增加麦穗和齿轮,寓意为税收来源于经济发展,表明中国经济发展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黄白相间的领花、肩徽,取意于税收犹如“真金白银”。
专家认为,国税部门统一换装,对于加强依法行政,增强税收征管力度,提高国税干部执法责任感和严肃性,便于纳税人识别和社会监督,将发挥出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