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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营业税起征点调整取得显著成果 三门峡个体户年减负逾百万 日期:2008-07-01
今年4月,河南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下发关于调整按期纳税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全省按期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统一调整为月营业额3000元。目前,按照文件规定我市1957户营业税纳税人每年享受到了184万元的优惠。 此次按期纳税营业税起征点调整是国家鼓励和支持个体经济发展,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税收改善民生的具体体现,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将产生积极作用。日前,市地税局已明确要求全市各基层征收单位严格执行税收政策,严禁不按规定随意调整纳税人营业额的情况发生。对经税务机关认定未达起征点的纳税人以各种形式进行公示,诚恳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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