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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增长影响几何? 日期:2008-06-24
记者近日从福建省地税局了解到,截至今年5月底,全省累计入库城镇土地使用税13.00亿元,同比增收9.77亿元,增长302.4%。据分析,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提高,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纳入征税范畴,成为城镇土地使用税入库大幅增长的主要因素。税额提高后,对福建的房价影响并不大。 税额提高,有利于抑制开发商囤地 根据2006年12月31日国务院修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福建省制定出台了《福建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并从2007年1月1日起实行新的税额标准:福州市、泉州市市区3元至25元;漳州市、莆田市、龙岩市、三明市、南平市、宁德市市区3元至20元;县级市市区2元至12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1元至8元。 新的税额标准在原来规定的基础上提高了近两倍,在新标准实施的第一年,福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入库额就有明显的提高。2006年,福建全省征收入库城镇土地使用税5.67亿元;而2007年,全省征收入库8.88亿元,同比增收3.21亿元,增长56.6%。 福建省地税局有关人士分析,新的土地使用税政策对囤地现象起到了积极的抑制作用,提高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可加强对土地资源的控管。 外资征税促进公平竞争 与此同时,根据《福建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首次纳入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的范畴。新的税额标准实施后,如果以年税额标准每平方米6元计算,一家占地100亩的外企每年要缴纳将近40万元的土地使用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纳入到征税范围之后,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入库额中,这类企业占了不小的比重。例如在外资企业较为密集的惠安县,截至今年5月底,惠安县地税局累计入库城镇土地使用税7942万元,比增6664万元,增长5.2倍,其中涉外企业入库城镇土地使用税2742万元,占全县入库城镇土地使用税的34.53%。 福建省地税局机关有关人士认为,对外资企业用地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利于公平税负,平衡内外资企业的税收负担,促进各类企业公平竞争。 税额提高对开发成本影响不大 有关专家曾担心,新的土地使用税出台后,在当前土地稀缺的情况下,开发商很容易把增加的土地使用税成本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导致房价的抬升。但新政实施一年来的实践表明,这种担心是多余的,土地使用税上调对房价的影响并不大。以福州为例,福建省统计局发布的数据表明,2006年福州市房屋销售价格上涨6.7%,2007年上涨6.8%。 一名房地产界人士表示,从地价方面来看,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房产开发成本中所占比例较低,税额提高对房价的影响非常小。 地税部门有关人士认为,虽然总体来看,土地使用税税额的提高会增加开发商的整体成本,但就单套住宅来说,增加的税负很小,因此对房价的影响不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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