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动态:济南首征装修税
日期:2008-06-23
山东济南市在天桥试行物业代征装修税。18日,天桥地税局召开相关会议,部署征收工作。据了解,个人装修税综合征收率为3.83%%。
凡在山东从事房屋装修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均为纳税义务人。能提供准确纳税资料并能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纳税人,地税机关实行查账征收。对不符合查账征收条件的,地税机关核定征收,应缴纳的税收及附加=计税营业额×综合征收率;或按该地区规定的每平方米核定税额计算缴纳。计算公式为:应缴纳的税收及附加=房屋装修面积×每平方米核定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