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国税局提高“三力”促普通发票专项整治
日期:2008-06-20
普通发票专项整治是罗山县国税局今年确定的十大工作重点之一。为推动该项工作的深入、持续、有效开展,罗山县国税局坚持三个结合,注重提高“三力”,努力实现整治有效果、管理上台阶的工作目标。
一是部门结合,提高“打击力”。积极主动与地税、公安、工商等部门搞好协调,成立了由上述三个部门一把手及其他局领导任成员的联合领导小组,设置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联席会议的形式,研究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随时掌握全县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各部门的职能作用。
二是票税结合,提高“控管力”。把普通发票管理和征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以票控税的作用。注意利用省局电子税源档案系统中的双定户开票额超过核定销售额20%的纳税人信息,开展补税和调整税负工作。上半年,全县双定户销售收入超出核定20%补税率达到100%,补税率位居全市第一;补缴入库税款6.2万元,调高纳税人月核定税款18户,户均调高400元;对两户纳税人的发票违章行为分别予以1000元罚款。
三是纠建结合,提高“推动力”。整治只是手段,推动工作、完善管理才是目的。该局进一步扩大定额发票使用面,从机制上减少纳税人大头小尾开具发票的可能。根据纳税人的月核定税款,合理核定纳税人可以购买的发票额度,实现纳税人申请发票使用额度与其月核定税额合理配比。要求税收管理员在巡查巡管工作中,对使用手写版发票的纳税人已开具的发票按月进行统计,以减少大厅在验旧信息录入时的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