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推荐名额确定
日期:2008-06-05
日前,浙江省财政厅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财会[2008]6号 )的精神,发布了《关于做好推荐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工作的通知》(浙财会字[2008]49号 )对该省推荐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
《通知》要求,各市及省级有关单位要按财政部财会[2008]6号 文件的要求,于2008年7月30日前将推荐候选人名单及先进事迹材料报省财政厅。届时,省财政厅将成立由有关政府部门、企业界、会计理论界的专家、学者组成的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地、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审,并在5个系列中各确定1名候选人,经省财政厅网站公示后向财政部推荐。
推荐名额
1.各市财政局推荐“会计工作系列”、“总会计师系列”、“注册会计师业务系列”、“会计科研及教育系列”、“会计管理工作系列”候选人各1名;
2.省级各有关单位可在“会计工作系列”、“总会计师系列”、“会计科研及教育系列”中推荐候选人1名;
3.省注协推荐“注册会计师业务系列”候选人5名;
4.省总会计师协会推荐“总会计师系列”候选人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