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联动 各项重点工作齐头并进打造亮点 货运管理凸显东阿特色
日期:2008-06-05
自开展2008“质效年”活动以来,东阿县地税局紧紧围绕省局“八个规范”和市局“十个结合”的工作要求,上下联动,统一协调,在积极抓好落实好各项重点工作的同时,找准切入点打造东阿特色,注重载体和内容相结合,扎扎实实开展“质效年”活动,提高各项工作质效。
货物运输业营业税征管一直是税源管理的热点和难点。今年以来,该局认真落实省局“经济决定税源,管理增加税收”的治税思想,不断加强货物运输业管理,以运输业营业税征管为突破口,规范管理流程,有效地提高了税源管理质效。
一、深入调研摸底,强化分析测算
随着东阿县大型重点骨干企业的迅速膨胀,如鲁西化工集团、二化、六化、焦化厂、东昌水泥厂、金华钢铁、永兴冶炼等重点企业,工业企业的原材料、燃料等需求量猛增,原有运力跟不上企业日益发展的需要,运输车辆亟待增加,从而给地税部门带来了一个新的课题。该局党组一班人审时度势,深入企业调研摸底,多次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汇报,争取政府最大支持,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下,运输企业由原来的3户增加到了现在的17户,助推了东阿运输业的大发展,同时也带动了地方税收的高幅增长。2007年运输业各项税收完成2000余万元,其中运输业营业税1720万元,占全部营业税收入的31.24%,改变了往年建筑业行业领先的历史,成为营业税收入收入最高的行业。通过深入调研和测算,几个大型企业每天的用煤量在20000吨以上,东阿县每天煤炭运输量需用1000余辆斯太尔汽车进行运输。目前,该县符合条件的运输企业已认定17户自开票纳税人,运输车辆已达1000余辆,运输能力仍然供不应求。面对众多企业转型运输业或者自建下属运输队急于申请认定自开票纳税人的复杂情况,该局按照省局规范管理的要求,加强税源监管,注重规范完善和深化创新相结合,推动货物运输业管理再上新水平。
二、动态监控,明确责任,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随着运输业务的不断扩大,成立的运输企业也在不断增加。该局对运输行业的管理明确责任,重点抓好实行动态监控,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信息管理手段,加强税源监管。对货物运输业的税收管理,主要采取了如下措施:
第一、严格自开票纳税人资格的认定审核
在审核自开票纳税人资格认定环节,严格从手续齐全、账务具备、制度健全、车辆真实、场所固定等几个重要条件进行审核,在审核过程中注重与车辆管理所建立车辆信息比对制度,定期交流车辆登记信息,有效防止无车上报等车辆情况不真实现象的发生。在认定环节,严把“车船税”的税源关口,对当年1月1日以前拥有的旧车辆,督促缴纳当年的车船税,并责成其提供缴纳车船税的完税证复印件进行存档。对新增车辆,在其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车船税的,提供车船税的完税证复印件,对在交纳强险时代扣车船税的,要提供带有缴纳车船税信息的强险单,这样在自开票纳税人认定的首要环节就有效地控制了车船税的漏缴现象。该局对其有关资料和实际经营状况进行调查审核属实后报市局审批,对符合条件者,认定其为自开票纳税人,办理认定手续。
第二、加强货运发票开具管理
要求企业建立发票管理制度,开具发票必须提供运输合同或协议、运价结算证明等资料,并将原件或复印件附在开票存根后备查,发票上备注栏必须注明货运车辆牌号等内容。凡无相关资料开票,检查时又无法提供的,一律视同虚开发票,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三、加强运输企业纳税申报管理
根据税控盘内开具的发票金额,加强信息比对,看是否如实申报了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是否按规定预征率预缴了所得税,报送的《自开票纳税人货物运输发票清单》和《自开票纳税人收入税收对比表》是否一致,从掌握自开票纳税人的开票明细信息入手,实现对运输企业全面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各项税款及时足额入库。截止2008年5月底,共实现运输业营业税1472万元,同比增加964万元,增长189.76%。
第四、实行分局局长、税收管理员、法人代表制约机制
主管分局与纳税人层层签定《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保证书》,由分局局长、税收管理员、纳税人法人代表共同签章。对主管税务机关加强监管责任,强化监督管理;对企业实现有效约束违规开具发票,警钟常鸣。
三、创新思路,完善制度,规范自开票纳税人管理模式
在对货物运输业的管理中,该局开拓创新,不断完善,形成了一套可操作性强、简便易行的管理制度。
(一)规范业务辅导制度。定期对自开票纳税人法人代表和财务人员进行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督促企业严格按会计制度的规定和税法的要求规范财务管理和申报缴纳税款,做到程序理顺、信息畅通、反应灵敏、管理有效、规范操作。针对目前社会上假票作乱、运输发票代开现象严重等情况,要求自开票纳税人按照规定依法开票,严格领、用、存等各个环节的管理,明确违法违规使用发票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规范车辆备案制度。加强与自开票单位的纳税人沟通,了解各自开票纳税人的经营动向,采取年度审验与日常审验相结合的方法,按照有关规定逐户逐车对自开票纳税人原有车辆和认定后新增减车辆进行完整、详细备案,准确反映车辆增减变化情况和吨位变化情况,以随时掌握企业的运营能力。
(三)规范跟踪管理制度。对已取得自开票纳税人资格的单位,切实做到全方位的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实际情况,严格把好自开票纳税人审验关。根据岗位职责,要求税收管理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完备对企业的审验手续,实行“营运收入与运输能力”、“票表”比对,确保企业运力的真实性。对执法过错、疏于管理的税收管理员实行责任追究和经济惩戒,对不符合认定资格的自开票纳税人实行清理和整顿。对已认定为自开票纳税人但不能按照规定要求准确核算货物运输收入和非货物运输收入;或虽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运输合同并开具运输发票,但在自有车辆中混有挂靠车辆、租赁其他企业车辆提供货物运输劳务,且收支未纳入企业财务核算的,要坚决取消其自开票纳税人资格,并在一年内不得重新认定,以确保自开票纳税人资格真实性,严格自开票纳税人税收管理秩序。
(四)严格实行年审制度 。对自开票纳税人的管理实行年审制度。该局在每年年底,要求自开票纳税人填写《自开票纳税人年审申请审核表》,并按照《货物运输业营业税纳税人认定和年审办法》的规定提交有关证件和资料,由县局根据规定内容和程序对原有认定自开票纳税人进行年度审验,年审不合格的,限期整改。通过整改仍不合格的,则取消其开票资格,收回相关证书,清缴货运发票。凡被取消资格的,一年内不准再重新认定。自开票纳税人在整改期内不准自行开具货物运输发票,如需要开发票,则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进行代开。
(五)规范开票金额警戒线制度。结合年审工作,对自开票纳税人收入、成本、费用、盈亏等情况进行调查,对货物运输业纳税人实施有效监控,严格审查其货物运输业务的真实性,发票开具额度要与企业自备车辆的运力成比例;根据自开票纳税人的核定吨位,设定合理的警戒线,对超越警戒线的纳税人暂停开票,同时启动调查核实程序,查明原因,防微杜渐,确保发票开具的合理、合法。该局调动专业骨干力量通过深入大中小型各类运输企业调研运营收入,掌握第一手资料。以斯太尔为例,全年淡、旺季营运收入,剔除超吨因素、修车、误工等因素,在没有对运费较大提高的情况下,每车每月营运收入在13—15万元左右,所以,设定每辆斯太尔15万元为开票“警戒线”,其他类型的货车比照斯太尔每月每吨5000元营业额的“警戒线”, 根据每个运输企业拥有车辆情况,设定企业每月最高开票限额,防止虚开代开发票行为发生。
总之,通过对运输行业的税收管理,运输营业税收入已经成为东阿县营业税收入的主导税种,据测算,2008年在保持货源稳定的前提下,运输行业实现各项税收有望突破3000万元。
东阿县地税局在货物运输业营业税管理工作中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该局党组一班人将再接再厉,精诚团结,深入落实省、市局党组的指示和部署,虚心学习兄弟单位先进经验,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强化管理措施,不断提高货物运输业管理的质量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