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济市国税局“四个落实”塑造干部新形象
日期:2008-06-04
近日,山西省永济市国税局实行四个落实制度,在社会上树立了国税干部的良好形象。
一是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该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重点对“征、管、查”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严格实行执法过错追究。
二是落实文明办税制。把优化纳税服务作为树立国税形象的重要工作来抓,通过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各项承诺,不断推进“一站式”服务、“一窗式”管理,提高办税质量和效率,积极营造和谐融洽的办税环境。
三是落实岗位责任制。将全局岗位人员职责进行细化,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岗,责任落实到人,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机制,以此增强广大干部做好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的有关内容,该局加强日常检查,督促各单位、各部门落实好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规范行政行为。同时,监察室实行不定期明察暗访,对违反规定的严格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