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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修水国税推行诚信自查获双赢 日期:2008-06-03
江西修水县国税局为建立健全“以查促管”的长效机制,在抓好查处税收违法案件和重点稽查的同时,积极推行诚信自查措施。 该局选取部分A、B级纳税信用企业,进行查前告知和辅导,要求纳税人自查自纠,让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据实写出自查报告,税务稽查部门根据企业的自查报告进行复核,对纳税人自查出来的税款,不按偷税论处,不予罚款。 为了使此项工作落到实处,该局对自查对象逐户下发了自查通知书和自查宣传辅导材料,组成工作小组上户进行自查辅导,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有针对性的讲解有关税收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对容易出现的涉税问题进行重点提示,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列出祥细的自查目录,以便企业逐条对照自查,以确保自查效果。此举,即给纳税人提供了一个自我纠正涉税问题的机会,同时又能提升稽查人员的执法服务水平,进一步促进税企之间互动、互助、互信的良好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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