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向灾区捐款可抵缴个税
日期:2008-05-30
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我市社会各界踊跃向灾区捐款。5月28日,记者从市地税局获悉,市民向灾区捐款可以按捐款数额的多少抵扣相应比例的个税。
据了解,根据国家有关个人所得税的政策规定,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凭借省级或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专用慈善票据,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抵扣个税。”市地税局有关工作人员称,个税申报有两种方式:个人自行申报和单位代扣代缴。为此,进行慈善捐款的市民如要抵扣个税,可以选择个人到地税局自行申报个税,在有关申报表格里填写好捐赠额,并提交有效票据以作备案即可;也可把有效票据交由单位代为办理申报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