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陇南灾区纳税人主动申报纳税支援抗震救灾
日期:2008-05-28
震灾发生后,陇南市国税局在全力开展抗震救灾工作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国税局关于切实抓好组织收入工作的紧急通知》和5月11日全市财政增收紧急会议精神,坚持一手抓救灾一手抓收入,努力做到抗震救灾和组织收入两不误。震损相对较轻的礼县、宕昌、两当、徽县等县国税局在震后及时恢复正常工作秩序,面向纳税人开展各项办税服务。重灾区文县、成县、武都区局和徽县柳林、伏镇税务分局由于办公楼和办税服务厅都成了危房,为尽快恢复正常业务及时开展组织收入工作,各县国税局都在帐篷中设立了临时办税服务窗口。震发后各级国税部门都下发了延期申报的通知,但许多纳税人在自已遭受损失的情况下来到税务局主动要求申报纳税或者开票纳税,表示要用依法诚信纳税的实际行动来支援国家和家乡的抗震救灾工作。
5月15日,受灾严重的徽县国税局柳林税务分局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各企业生产受损情况进行了调查走访,并对企业提出了加强安全管理、及时恢复生产的建议,当天徽县军徽公司办税人员及时将税收调查资料报送给了柳林税务分局。19日,重灾区文县国税局的临时办税窗口接收到了一名个体纳税人1050.44元的开票税款,当天该局向某加油站供给商品销售发票2本50份。19日上午10点武都区国税局临时窗口办理了甘肃凯宠工贸公司负责人亲自申报的税款35710元和某摩托车经销商申报税款600元。成县临时办税窗口发票换新812本,收到税款45.96元,某销售棉被的个体户代开发票交来6769.23元税款。
西和县国税局在办公楼和办税服务厅有裂缝的情况下,坚持一手抓抗震救灾,一手抓组织收入。从5月12日至23日,为纳税人发售增值税专用发票83份,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27份,运费发票10份,发售普通发票3本75份。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份,代开普通发票91份,开具税收完税证42份,征收增值税32682.48元。
经统计,自震发至20日,全市国税系统征收入库各项税款1019万元,其中增值税952万元,消费税52万元,车辆购置税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