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260多家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将统一扣缴个税
日期:2008-05-28
“从今年7月份起,南昌市对市委、市政府、财政等260多家由财政统发工资的行政事业单位,实行由财政统一扣缴个人所得税的办法”。5月27日上午,记者从在南昌市地税局召开的南昌市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会上传递出这样的信息。这是南昌市地税局继规范了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个税代扣代缴工作后,对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个税代扣代缴采取的又一举措。
为了做好统一扣缴税款工作,南昌市地税局、市财政局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做好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规定,对个人所得税的有关政策、计算方法、工作程序、个税征管软件使用、统发工资单位的义务等事项做了规定。由财政统一扣税后,市财政工资统发中心将按照统一的税收政策和计算方法,设计修改软件,实行扣缴电算化,确保税款及时、准确、足额入库,并按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等有关资料。
据了解,今年1-4月,南昌市地税局征收个人所得税4.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收1.5亿元,同比增长47.8%;其中工资薪金所得个税3.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收1.1亿元,同比增长53.5%。个人所得税已经成为南昌市地方税收第二大税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