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全面加强非税收入收缴规范管理
日期:2008-05-20
自镇江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意见》(镇政办发[2004]167号 )出台以来,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切实履行非税收入征管职能,积极推行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去年,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镇江市市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开发了“镇江市非税收入收缴电子信息系统”,并于今年正式投入使用,“镇江市非税收入收缴电子信息系统”的投入使用,标志着我市市区(包括市直、京口、润州、镇江新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水平迈上了新的台阶。为更好地宣传、贯彻《镇江市市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近日,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就有关问题作了解答。
问:什么是非税收入,它的范围有哪些?
答: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非税收入的范围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上述收入属应纳税的,其依法纳税后的余额为非税收入。
问:非税收入与预算外资金有什么联系与区别?
答:非税收入和预算外资金,既有区别又有联系。非税收入是按照收入形式对政府收入进行的分类;预算外资金则是按照资金管理方式对政府收入进行的分类。目前非税收入的主体还是预算外资金,但有相当一部分非税收入已经被纳入预算内管理,今后的改革目标是要随着部门预算和综合预算的深入推进,将预算外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问:财政部门为什么要对非税收入实行统一管理?
答:建立科学、合理的非税收入管理体系,是深化财政改革、构建公共财政体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促进依法理财、规范财政分配关系、转变政府职能、加快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是体现非税收入本质属性的根本要求。长期以来预算外资金在增强政府财力、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预算外资金大量分散管理和使用,导致人们往往把政府赋予的执收执罚权力,当作部门和单位的权力,把因此而取得的收入当作部门和单位的利益,从而滋长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坐收坐支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分配不公、助长了腐败之风、扰乱了财经秩序。1996年,国务院国发29号文件《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明确规定,未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各种预算外资金,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等都属于财政性资金,其所有权归政府、管理权归财政,并要求所有预算外资金都必须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2001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93号),首次提出了非税收入的概念;财政部2003年颁布的《关于加强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通知》,首次明确了非税收入的内涵。这一系列举措标志着非税收入逐步取代预算外资金的概念,非税收入管理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是理顺政府收入分配关系和健全公共财政职能的客观要求。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将所有财政收入由财政集中征收和管理,既是实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制度的前提条件,也是建立公共财政收支体系的客观要求。
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是增强政府调控能力的客观需要。通过对非税收入实行统一征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加强对所有财政性资金的统一管理,既是财政部门履行财政资金管理职能、为财政支出提供稳定可靠来源的需要,也是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的需要,有利于逐步实现部门与单位之间资源配置均等化。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非税收入如何收取、收取多少、怎么使用,直接关系到政府是否依法行政,关系到市场主体的切身利益。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一方面可以有效遏制“三乱”现象,杜绝自主收费、重复收费、搭车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行为,营造良好的投资和政策环境;另一方面按照“取之有度、用之有规”的原则,可以使非税收入真正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大力支持事关民生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社会事业发展,树立良好的政府公共服务形象。
问:我市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上有哪些举措?
答:总的原则是坚持“收支两条线”管理,将非税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实行“财政、单位、银行”三方数据联网,实现信息共享。改变过去财政与单位不联网,单位不能及时掌握收缴信息的状况。
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直达财政专户”收缴方式。由原来的“银行开票、银行代收”转变为现在的“单位开票”。此外,充分照顾到个性化的收缴需求。
按照分类管理要求,建立收入项目库,核定到每项收入科目,对收入项目实行菜单式管理,对“往来”类项目也进行了清晰的界定。
将原有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和结算凭证合二为一,统一使用“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将票据纳入计算机管理,实行自动管理、自动核销,建立“以票据管资金,资金跟着票据走”的制约机制。财政票据包括“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和“非税收入专用票据”,财政票据主要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以及中介组织、群众团体财务的行为,为其财务活动提供财政票据,具体要求有:
1.凡列入省财政厅行政收费目录并办理收费许可证的,都必须使用财政票据;
2.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和服务性收费必须先报物价部门审核备案,使用税务发票,按章纳税,其收入通过填写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缴入财政收缴系统;
3.行政机关财产经营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性和服务性收入使用税务发票,按章纳税,其收入通过填写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缴入财政收缴系统;
4.中介组织收取会费使用财政会费票据,其财务收支原则上不纳入财政管理;
5.非税收入专用票据由财政部门根据非税收入征管工作需要设置。其中,专用票据中的捐赠票据适用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以及代表政府接受捐赠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接受捐赠时开具的凭证。
问:在规范非税收入支出管理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按照财政预算管理要求,财政部门将非税收入形成的可用财力纳入统一的政府预算体系。其中,对收支挂钩的非税收入,由财政部门根据该部门履行职能的需要核定支出,并纳入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