慷慨捐善款个税有优惠
日期:2008-05-17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地税局获悉,企业、市民向灾区同胞献爱心的同时,也可享受相应税收优惠。只要企业、市民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捐款均可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据介绍,《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所得税法》也有规定,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地震灾地区捐赠的,可在个税申报时在其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除特别规定外)扣除。
广州地税提醒说,企业和个人通过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灾区捐款时,要注意索取合法的捐赠票据,才可享受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