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布10起偷税案
日期:2008-05-12
日前,辽宁省国税局和地税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公布了两局查处的10起涉税违法案件。这10起涉税违法案件涉及沈阳、本溪、抚顺等8个市的10家企业。10起涉税案件的当事人均被追究了刑事责任,并处以罚款。
2006年5月至10月,葫芦岛龙康物资有限公司以虚假海关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作为增值税进项抵扣凭证抵扣税款,向外虚开增值税发票443组,税额591万元。2007年8月,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该公司财务负责人崔景波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判处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丽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