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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盖提地税税务稽查文明执法融洽税企关系 日期:2008-05-08
麦盖提县地税局税务稽查始终坚持“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正确处理“依法稽查与文明服务”的关系,为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升稽查效率,努力营造诚信和谐的税企关系,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是坚持查前权力、义务告知制。稽查人员检查前向纳税人明确告知接受检查时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使纳税人在接受稽查前对其基本的权利义务和有关事项有比较全面的解,从而保证正确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二是坚持诚信自查和查前辅导制。凡是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将诚信自查、查前辅导列为前置程序,提高针对性,细化辅导办法,切实解决纳税人税收疑难问题。 三是坚持处罚告知制。下发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前,将处罚的事实依据,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引用的法律依据、陈述申辩权和听证权等以《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的形式告知纳税人,让纳税人了解税务行政处罚的理由和依据,保证了行政处罚的公正性,提高了行政执法的透明度。 四是坚持税务稽查建议制。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企业财务管理、税收政策运用上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帮助企业纠正存在的问题,同时向企业建议加强管理。 五是坚持税务人员执法情况反馈制。将稽查全程是否符合法律程序,有无违规操作;稽查人员在执法中的礼仪、着装、言行等方面是否有不文明现象;有无存在吃、拿、卡、要、报等违规违纪现象。直接反馈到局纪检监察部门。增强了对稽查工作的监督,提高了稽查工作透明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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